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提升我区整体教育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在职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在职教师200名,其中:
(一)初中教师150名:语文30名,数学28名,英语23名,道德与法治10名,历史8名,地理8名,生物8名,物理14名,化学5名,体育8名,音乐2名,美术2名,信息技术4名。
(二)小学教师45名:语文25名,数学15名,英语5名。
(三)幼儿园教师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心理健康,无精神病史,能完全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招聘范围
中小学(含幼儿园)在职教师
(三)资格条件
详见《二七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考生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erqi.gov.cn/)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二)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30日9:00—6月1日17:00。考生登录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http://www.eta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295像素,高度为413像素,像素大小5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业绩证书等相关资料上显示的个人情况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资格初审:2023年5月30日9:00—6月2日17:00。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考生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上传照片。若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重新按要求填报,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可在填报信息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网上缴费。考生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5月30日9:00—6月3日17: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费30元(支付宝或微信),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缴费成功后,请于2023年6月4日17:00前自行打印《二七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A4纸格式),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6.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年6月6日9:00— 6月8日17:00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技术咨询电话:4001791796
技术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
7.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3)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招聘条件但进行了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务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生需携带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面试资格确认,两证不齐全者不允许参加。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进行。所有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三位数。面试环节,同一岗位需分组考试时,采取二次平均法对考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后计算成绩。考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考试室实际参加考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若低于平均分值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考试中有缺考、作弊或一项成绩为零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1.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后,报考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比例应不低于5:1,达不到比例的,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3: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1)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教育理论知识、教育法规知识、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班级管理等。
(3)笔试成绩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及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拟招聘岗位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同一学科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开考比例3:1要求的,按照该学科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参加递补资格确认的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因考生个人原因逾期不到现场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时,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按照通知要求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1)面试资格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二七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报考缴费后网上打印);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准考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普通话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符合报名条件所有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需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现工作单位出具《在职教师同意报考证明》1份(详见附件2),并加盖工作单位及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⑥出具近2年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参保证明;
⑦与准考证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1张;
⑧符合放宽条件的证书、红头文件等相关材料原件(或加盖发证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及复印件1份;
⑨获得郑州市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表彰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需在报名期间提交相关文件、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逾期不再受理。
(2)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其中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和幼儿园教师的考生,除试讲外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所报学科相关专业技能),其面试成绩=试讲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成绩在本学科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3)试讲范围
初中:二七区现行教材
小学:二七区现行教材
幼儿园:从幼儿园五大领域(健康、语言、科学、社会、艺术)选取有关教学内容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体检
1.依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5: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及地点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3.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4.在体检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考察
1.依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对象名单及具体时间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及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方面,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
3.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1.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递补过程中,已无体检合格的递补人员,即不再进行递补。
3.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3年。
4.不服从二七区教育局分配以及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事项
(一)二七区人民政府网是二七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教师发布公告及招聘有关事宜的唯一官方网站,请考生关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及时了解招聘有关事宜及进展情况,以免延误招聘考试。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犯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6:00—23:00)。所有确定聘用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二七区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对逾期不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受聘人员须按社会保险相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单位不予负责。
(五)受聘人员需历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如因个人原因未按二七区规定的时限和要求提供完善人事手续造成无法办理聘用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二七区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七)区纪委监察委依照有关规定对招聘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关于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咨询二七区教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371—61177702,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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