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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上街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1   浏览:173次
郑州市上街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教师公告

  为适应上街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教师38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38名,其中:

  (一)初中教师11名:语文3名、数学1名、英语2名、物理1名、化学1名、音乐1名、美术1名、体育1名。

  (二)小学教师23名:语文12名、数学7名、英语1名、音乐1名、美术1名、体育1名。

  (三)幼儿园教师4名。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等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五)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及以上。

  (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具备小学、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需具备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七)报考岗位以教师资格证上认定的学科为准。

  (八)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五年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8.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在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的,届时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报名网址:http://sjrcw.zgrccp.com(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

  2.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5月31日9:00—2023年6月2日17:00

  报考者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先进行考生注册,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还需上传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证书、审批表、文件等)。上传本人照片的要求: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清晰、无变形,一寸或二寸,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200kb以内。上传学历认证材料和免笔试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300kb以内,扫描件和照片均可。

  考生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上显示的个人情况、所学专业、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填写完报名信息后务必先预览,确认无误再提交。如果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31日9:00—2023年6月3日17:00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的要求对报考者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1日内给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报考者不能修改任何报考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的,将给出未通过的原因,报考者须按要求进行修改并于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之前再次提交审核,逾期未再次提交审核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4.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5月31日9:00—2023年6月4日17:00

  报考者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每人30元(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请自行打印《郑州市上街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系统自动生成A4纸格式),以备后续使用。

  5.打印准考证将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布。报考者网上缴费成功的,请留意网站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格式,准考证上的照片须打印清晰、手贴无效)。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及入职等环节必须要出示的凭据,请务必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如因报考者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6.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5:1。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经上街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核减直至取消。招聘岗位取消的,退还该岗位报考人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7.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造成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371-68921562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13598617596

  (三)考试

  1. 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全者不允许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理论知识与教育教学技能等综合素质,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方法、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学生与团队管理、新课程理念等知识。

  (3)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照相同专业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计算;也可选择参加笔试,按照实际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免笔试条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中小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省级(含)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或骨干教师(不含农村骨干)、省级(含)以上优秀教师或名师。

  (4)笔试成绩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根据面试资格确认的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符合免笔试条件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证书、审批表、文件等)等资格证件、在职教师工作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郑州市上街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确认情况登记表》1份、《郑州市上街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与准考证同底版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试资格确认时,若发现应试者未能按时提供材料或《郑州市上街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确认情况登记表》、《郑州市上街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从该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经上街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核减直至取消。

  (2)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体育、音乐、美术教师除试讲答辩外加试专业特长测试(试讲、答辩占面试成绩的60%,专业特长测试占面试成绩的40%)。

  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一项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4)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考试总成绩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依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且超出该岗位招聘计划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4.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报上街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上街区人民政府网是上街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教师发布公告及招聘有关事宜的唯一官方网站,请考生关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及时了解招聘有关事宜及进展情况,以免延误招聘考试。

  (二)根据《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获得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表彰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聘用。

  (三)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生登记的电话号码必须真实,且保持电话畅通,凡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考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上街区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七)本公告由上街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371-68923061

附件:在职教师工作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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